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75t/h循环流化床烟气脱硫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15
招标代码:
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合同估算价1100万。
3、招标范围:对装机容量24兆瓦的发电机组所配套的3台75t/h循环流化床的烟气脱硫系统进行改造,新上湿式石灰石膏法脱硫装置及其配套的辅助设施一套(三炉一塔)并要求处理烟气量为510000m?/h。【上述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建设地点:营口市西市区平安路南41号(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5、计划工期:2017年7月18日-2017年10月16日,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7.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
7.3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
7.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投标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5日至2017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