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热电有限公司一期(2×350MW)配套码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6-16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码头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一期(2×350MW)配套码头工程勘察设计
2.1.2项目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神头港
2.1.3建设规模:根据运量需求及煤源分析,本期建设规模为1个100000DWT散货(卸煤)泊位(对应一期、二期),设计年通过能力520万吨。考虑远期发展要求,预留1个100000DWT散货(卸煤)泊位。
2.2招标范围
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及水域测量、水工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工作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概预算文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专篇、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其中,初步设计须通过有关部门初步设计评审,概预算须符合相关规范和地方规定。
配套工程的设计分界点为码头进入电厂围墙内的第一个转运站。转运站由电厂设计院负责,廊道及输煤设备由水运设计院负责,以转运站落煤管为界(不含落煤管)。水工建筑物的设计分界线为引堤接岸根部;循环冷却水取水口至循环水泵前池的箱涵;循环冷却水排水箱涵从厂区围堰内一米至排水口。设计将分两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初步设计,第二部分为施工图设计。
2.3 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110个日历天: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提交地质勘察及水域测量成果;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完成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③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类甲级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1年以来(含2011年)至少承担过1个10万吨级沉箱式及以上码头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提供合同证明),并已通过竣工验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以竣工验收证书颁布日期为准)。
3.3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港口工程工程师资格。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②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③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五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6日至2017年06月2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