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DY-SG17-1072
1.招标条件
本国道208线K517+654-K524+450、省道大忻线K13+240-K21+560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计发[2016]643号”文件批准建设,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养发[2017]112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建设资金来源为成品油消费税。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朔州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国道208线K517+654-K524+450、省道大忻线K13+240-K21+560段路面改造工程,该项目所处路段为朔州怀仁境内国道208线和省道大忻线的并行路段,起点位于大同和怀仁交界处,里程桩号为国道208线K517+654处和省道大忻线K13+240,终点位于国道208线K524+450处和省道大忻线K21+560,该路段原路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路/小时,本次路面改造的原则是不提高原路技术等级,以改善和提高路面结构等级为主,同时完善沿线排水、标志、安防工程等设施。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施工标段 桩号 里程(KM) 主要工程内容
一 国道208线 K517+654-K524+450 6.796 大修养护工程
省道大忻线 K13+240-K21+560 8.32
2.3计划工期:2017年7月20日开工,2017年11月5日完工,建设工期为108日历天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施工能力等方面均满足本项目需求,并具备以下所列条件:
(1)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从业资质。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企业法人提供);
(3)2012年6月1日至今(通过交(竣)工验收),独立完成至少3项二级及以上国省干线公路大修工程,其中至少二项连续里程均不少于5km。
(4)项目经理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提供),公路工程施工经验6年以上,作为项目经理至少负责过2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管理。
(5)项目总工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提供),公路工程施工经验8年以上,作为项目总工至少负责过2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技术管理。
(6)投标文件中提交的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须与报名时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若施工投标人和本项目对应施工监理标段的投标人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则不得同时中标。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企业,在评价有效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