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磐石市烟筒山镇北安路、拥政路改造工程已由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磐发改审批字[2016]2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磐石市烟筒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磐石市烟筒山镇北安路、拥政路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北安路、拥政路两格道路的路面改造工程。共改造道路2条,改造
总长度3473米,改造总面积23725平方米,改造路缘石总长度6946
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项目地点:磐石市烟筒山镇
2.4计划工期: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共计112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按照吉建管[2016]13号文件规定),有与本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在本企业注册并具有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6 外埠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的,备案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可以查询。(详见吉建管〔2015〕50 号、吉建管[2016]1 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投标人需持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 开标现场的施工投标代表必须是本单位贰级建造师及以上人员(A、B 证或相应资质人员), 其他人员不得作为公司的投标代表进行投标,经查并确认存在授权企业以外人员投标的将对其做限制投标或停止投标处理。开标会议入场时由监督人员审核投标代表证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到2017年6月21日16:00。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7年6月15日到2017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