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定安县沿江公园景观提质改造工程已由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定发改审批﹝2017﹞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安县环境保护和城乡综合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安县环境保护和城乡综合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定安县沿江公园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2096.62万元,主要为沿江公园的场地拆除工程、场地改建工程、场地新建工程,园林小品、绿化工程、景观照明及其他配套工程。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 14:30时至17: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