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郴州市气象局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系统园林景观工程已由 中国气象局以气发[2008]349号文批准建设,以 郴发改招核[2017]1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湖南省郴州市气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气象局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系统园林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兴城路
2.3 规 模:项目规模为2324889.60元
2.4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园林景观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处于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对本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进行资质等级管理认定的,须拟派贰级园林绿化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3.3技术负责人具备园林景观相关专业(包括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建筑、环境艺术、景观设计、园林工程以及建筑园林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同上);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执行,均要求无在建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4.评标办法
4.1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4]71号及郴建发[2017]3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之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为准。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不含节假日)(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