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泰兴市河失镇人民政府的泰兴市河失镇绿化提档升级工程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河失镇
(2)工程规模:预算参考价为20万元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清单中注明的绿化工程的施工。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40%,待养护、一年缺陷修补,成活率达到100%后付30%,余款在第二年养护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或者[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2017年 6 月 16日起至2017年 6月 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