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浦县闸口镇海塘海堤新平堤段整治工程已由北海市水利局 以 北水利〔2017〕5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合浦县财政局明确落实了合浦县闸口镇海塘海堤新平堤段整治工程建设资金,项目法人为 合浦县海河堤工程管理站 ,招标人为合浦县海河堤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北海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北水招标【2017】06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闸口镇南面的新平村委 。
2.2 建设规模:工程整治海堤长度1.60km,拆除重建3座排泄(纳潮)闸,新建2座排泄(纳潮)闸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均为240天(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合浦县闸口镇海塘海堤新平堤段整治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5年)有施工合同价800万元(含)以上的海堤建设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或已中标未开工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发售时间: 2017 年06月26日至30日(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