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开阳县清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阳县清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开发改[2017]34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项目业主为开阳县水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开阳县禾丰乡、南江乡;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驳岸工程总长6674m,其中清龙河6454m,深水河220m;新建30~800m?/d污水处理站16座(其中一个保留利用现状),总规模为2140m?/d;配套污水收集管网51km,提升泵站3座;新建绿道2626m、岸上绿道3608m、架空绿道5434m,修缮绿道6725m,绿道两侧绿地修复52000㎡;建设公厕7个及标识系统、座椅、垃圾桶等两岸景观配套工程。
2.3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约为22800.47万元。
2.4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水土保持、环境整治、市政设施等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建设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6 月 16 日09:00时至2017年 06 月 22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