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广西合浦县百曲围海堤整治工程(B段堤围:B0+000~B6+165)Ⅰ标(B0+000~B2+000)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水管[2015]52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6]233、255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2809万元,项目法人为合浦县海河堤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合浦县海河堤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北海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北水招标备案[2017] 07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北海市合浦县南流江出海口的南东水道和周江之间,南临北部湾与北海市隔海相望。
建设规模:广西合浦县百曲围海堤整治工程(B段堤围:B0+000~B6+165)Ⅰ标(B0+000~B2+000),长2.000km,采用20年一遇防潮防洪标准设计,工程为Ⅳ等工程,堤防及排涝挡潮闸等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
招标编号:GXZC2017-G2-0041-ZC
招标范围: 广西合浦县百曲围海堤整治工程(B段堤围:B0+000~B6+165)Ⅰ标(B0+000~B2+000)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为365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20日,完工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招标上限控制价:人民币壹仟叁佰壹拾万陆仟零陆拾陆元整(¥13106066元)。
参考成本价: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叁万叁仟叁佰叁拾捌元整(¥1153333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有海堤建设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或已中标未开工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发售时间: 2017 年 6 月 26 日至 6 月 30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