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7年度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2016]11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的实施可保退耕还林地块内的林木成活并迅速成长,增加地面植被覆盖,可有效控制就地起沙,减少沙物质来源;减少对水库、河道的泥沙淤积,保护水源水质,同时对该地区风沙危害进行有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可有效减轻水土流失对土地的破坏,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可有效防治洪水、泥石流、风沙灾害的危害,为绿化京津周边地区,提高和维护其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保证。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县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7年度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蓟县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7年度工程施工,合同编号:JXJJFSYSG/HT-2017-01,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工程折合64处(包括中浅井和水窖)、节水灌溉工程折合92处(包括塑料管道、铁管道、防渗渠道)及小流域治理4平方公里(包括村庄绿化、沟坝地、挡土墙、梯田整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2~2016)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4年~2017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6月2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