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17019号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兴安风电有限公司 广西界首一、二期风电场及广西灵田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等1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兴安风电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兴安风电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广西桂林市兴安县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注册本金和银行贷款,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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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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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主要指标
1 2017007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兴安风电有限公司界首一、二期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与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灵田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打捆招标 1 包一、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兴安风电有限公司界首一、二期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项目
根据发包人委托项目的相关资料,依据安全预评价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委托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
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发包人正常的工程建设进度。
包二、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灵田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项目
根据发包人委托项目的相关资料,依据安全预评价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委托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
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发包人正常的工程建设进度。
注:1、工期拟定为2017年7月31日之前完成,具体完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具体期限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信函、特快专递、传真、e-mail等)。3、技术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实际价格免费。5、供货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2.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
1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兴安风电有限公司界首一、二期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与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灵田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打捆招标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甲级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5年内,至少有三个及以上的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支持性依据)*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发布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布时间和地点
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