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人民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依据黄梅县财政局梅财采发[2015]95号文规定,对该项目的采购及安装进行询价采购,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17-ZFCG083号 ,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本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黄梅县人民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
2、采购内容要求:采购500KW全自动型柴油发电机组1台(具体参数见后附表) ,包含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包含如:机组含全自动系统、能够在30秒内启动机组并切换,提供60米优质电缆的购置并铺设链接,电缆型号为YJV22、3*150+1*70、大约30米的电缆沟处理,3位人员的培训等)。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保修期:1年。
最高控制价:31万元/台,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检验、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付款方式: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的70%,设备使用半年后无问题支付全款的20%,设备使用无问题一年后支付全款10%。
4、质量要求:交钥匙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以上货物须为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的合格产品。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必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5、符合《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1、投标人若达不到上述相应的必要合格条件(产品授权链条必须完整),将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2、购买询价文件时应携带上述相应的必要合格条件的证明资料(缺一不可、投标保证金除外);
3、以上复印件均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方有效。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7年06月14日至2017年06月16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30时至17:3 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