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17年第二批高温机柜改造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17年第二批高温机柜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QCZB-XMTT-2017009
1.3项目概况:通过将机柜内发热量较高的室外型号设备从柜内其它设备隔开,同时对放置热源高的柜门进行改造,加百叶窗的安装。使空调只为发热量较低的主设备、电源仓提供制冷以降低空调能耗,提高空调及其他主设备的工作效率,并有效解决基站退服的问题。
1.4采购内容:
序号 改造项目 单位 预计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
1 2仓柜 站 50 详见技术规范书
2 3仓柜 站 100
以上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具体结算以最终实施站点为准。
1.5项目性质:货物。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1.6本项目预估金额为48万元人民币(含税)。
1.7 到货期:供应商必须在甲方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完全供货,且组织施工,供货周期不得影响买方工程进度需求。
1.8 到货地点:参选人应在货物运送至指定位置后,由订单上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货物是否有破损,未签字订单不予结算。
2.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本项目参选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2.1.1 应答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 应答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戳印,若已“三证合一”或税务登记证未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戳印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要求提供由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税务官网查询截屏等可以证明是一般纳税人的有效文件。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2.1.4允许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单位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2014年1月1日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有诉讼及仲裁情况。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应答人,请持单位介绍信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