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就张家口电信2017年餐饮服务配套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采购内容为张家口电信2017年餐饮服务配套采购项目,项目预估金额为72万元,拟中标1家供货单位,实施地域为河北省张家口市电信公司。
序号 项目 采购预算(万元) 中标人数量 中标份额分配
1 张家口电信2017年餐饮服务配套采购项目 72 1 100%
1.1采购内容:张家口电信2017年餐饮服务配套采购项目,
1.2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电信公司。
1.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本次招标额度用完为止。
★2、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需包含餐饮、会议服务),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3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投标人须在张家口市设有常驻办事处或承诺中标后30日内设立办事处;
2.5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不得少于6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6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效餐饮服务同类业绩(以签订时间为准),且业绩总金额在150万元以上;(须提供有效业绩原件,签订框架协议的:框架与订单缺一不可,业绩按订单累计金额确定业绩总金额;签订单一合同的:业绩按合同累计金额确定业绩总金额。)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近三年有不良经营行为的;
(4)近三年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情况的;
(5)近三年出现一般安全事故及以上的;
2.8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7日至2017年6月21日,上午9时至12时与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