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蓝山县创业大道南路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创业大道南路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5年度或 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指 2016年 12月 -2017年 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
2.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5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
2.6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住建管部门颁发的市政道路(城市道路)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设计资质;
2.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7年6月 16日至2017年6月22 日,每天上午8:30至 12:00,下午 15: 00至 17: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