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引入昆明枢纽站后工程 第二分部物资(空调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19
招标编号:CR1108-JC-2017-28
开标时间:2017-07-0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沪昆客专引入昆明枢纽站后工程已批准建设,本项目空调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新建铁路长沙至昆明客运专线引入昆明枢纽站后工程;
2.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工程概况:新建长沙至昆明铁路客运专线引入昆明枢纽站后工程主要包括“四电”系统集成工程主要为信号、电力、电化房屋建设;剩余站后工程主要为动车房屋、工务房屋、给排水房屋、其他生产办公房屋及附属工程;新建房屋的主要建筑结构形式有框架结构、钢桁架结构、砖混结构三种;基础形式主要有柱下独立基础和柱下桩基础两种;屋面板主要有钢屋架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建筑面积约39935㎡,总计32栋房屋。工程后期预留新增的房屋已确定批准建设的有3栋,建筑面积约6490㎡。
四、招标范围及各包件数量
项目招标材料:空调设备。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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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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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TSB01 |
分体柜式空调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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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体挂式空调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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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机房专用空调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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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计 |
172 |
数量仅作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物资具有近三年内供货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应合同)和良好运行业绩证明。(3)投标人应提供2015和2016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7)投标物资须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3C认证。(8)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9)结算时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招标安排:
1.招标公告
2017年6月18日-2017年6月22日
2.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答疑: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感兴趣的投标人于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