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BS装置无水焦磷酸四钠助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19
开标时间:2017-07-1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 标 公 告
2017年6月19日
受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BS装置无水焦磷酸四钠助剂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此项供货能力的厂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0615-174317030191
2.招标内容:无水焦磷酸四钠助剂 150吨
3.投标人资格标准: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生产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型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需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品种明细中包含食品添加剂焦磷酸钠,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及明细表复印件;
3.3.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产品执行标准(企标/国标),并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SGS质检报告或其他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要求为2016年及以后出具的检验报告);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处于暂停期内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8.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3.9.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主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目录;
3.10.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交货日期: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每月按招标人要求送货。
5.交货地点:天津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6日每天上午9:00 -下午5: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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