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电厂常用气体、标准气体供货及气瓶检验项目
发布日期:2017-06-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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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汕尾电厂常用气体、标准气体供货及气瓶检验项目 批复文号20170615批复单位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广东红海湾发电
项目名称 |
汕尾电厂常用气体、标准气体供货及气瓶检验项目 |
批复文号 |
20170615 |
批复单位 |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招标类型 |
设备材料 |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汕尾电厂常用气体、标准气体供货及气瓶检验项目 二、招标编号:0724-1700C30N2350 三、建设单位: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汕尾发电厂座落于广东省汕尾红海湾,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 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西边为山丘地带;汕尾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于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1年正式投产。 七、招标范围:常用气体、标准气体供货及气瓶检验项目。要求承包方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常用气体、标准气体的供货及气瓶检验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八、工期要求: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或委托具有由省级以上(含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充装气体;投标人应具有或委托具有由省级以上(含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检验许可证》的气瓶检验单位检验气瓶。委托充装及检验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受托单位的气体充装、气瓶检验的资质文件。 3、投标人具有与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否则投标报名无效。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7年06月19日-2017年06月23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06月19日-2017年0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如果用快递的方式,以国义招标公司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投标报名方式:登陆www.dlztb.com下载本招标公告附件后,填妥报名资料后报名(可以采用:派员到以下地点现场递交,或者快递;同时提供电子版)。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座)16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 2、投标人报名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从国义招标网站www.dlztb.com下载)——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根据规定的格式文件编制和准备报名申请文件——④按要求递交报名申请文件——⑤等候来自国义招标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⑥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由国义招标1楼综合部购标室负责)。 3、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报名)。 4、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二、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购标室联系确认。 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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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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