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蓬发改金审〔2017〕5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蓬发改金审〔2017〕10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金桥镇翰林村党群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蓬溪县金桥镇翰林村 |
实施时间 | 拟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工期4个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翰林村党群活动中心建设房建工程。包括:房屋土建、给排水、强弱电等。 |
建设资金 | 项目投资989199.71元,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金桥镇翰林村党群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申请人不得修改比选申请函内容;②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账回单备注栏注明:金桥镇翰林村党群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③拟任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须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④现场验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压证情况;项目负责人还应持本人在本单位近三年(2013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建筑工程类)不少于1个(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提供业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