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洋溪镇城区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已由新化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批准,项目业主为 新化县洋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
一、工程概括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化县洋溪镇城区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2、采购标号:娄新( 20170568)
招标编号: HNTJ2017-041
3、建设地点:洋溪镇城区
4、采购内容:新增基础设施及城区保洁及垃圾清运(详见第八章),预算资金 149.7万 /年。
5、工期要求: 设备签订合同后两周内投入使用,服务期为 5年 ,服务期满后新增基础设施所有权为采购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2)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 3)社保登记证或近 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 4)提供近 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的特定要求
( 1)供应商营业范围须包括保洁、清洗服务或物业管理;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6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