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电气分系统UPS不间断电源系统改造项目招标采购(设计招标)
2017-06-1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HLJL-HBFB-2017-02-JJSJZB-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华北分部调度通讯楼装饰装修及建筑智能化分系统三层会议室改造(设计招标)”公开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投标方负责业主方482号院UPS不间断电源系统所属的UPS主机、输入输出配电设备、蓄电池组以及运维辅助设备等进行技术改造,并对供货的全部三套UPS系统(6台,每台300KVA,2组蓄电池组每组192只)进行单机及系统性能调试,协助甲方对UPS配电系统的配置参数、系统倒换及切改方案进行建议并论证。其中包含所需UPS系统设备的供应、包装、保险、运输(至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和调试,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备验收工作;售后服务(含提供备品备件)等,并对所供货的UPS电源系统进行整体运行联调。甲方有权对UPS主机系统外的辅助设备如输入、输出配电设备以及设备安装方式等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对本改造项目进行设计。
要求: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供施工招标所需清单或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的能力。
(2)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6)具有提供持续增值服务的能力。
(7)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格要求: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3.3其他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精神,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若未提交有效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6月24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40-16: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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