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地方税务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突泉县地方税务局办公楼改造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突泉县地方税务局办公楼改造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突财购准字【2017】163号
采购文件编号:HCZB2017-11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突泉县地方税务局办公楼改造工程 1 突泉县地方税务局办公楼改造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等工程 3790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区外建筑施工企业报名前,需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企业信息,并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通告公示后,方可报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 23日(法定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