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为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5]113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164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的外墙面铝单板幕墙、涂料及保温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外墙面铝单板幕墙、涂料及保温工程施工。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0321平方米,外墙幕墙接触(沾灰)面积约17000平方米。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内。
4.本次投资额:约750万元。
5.招标范围:外墙面铝单板幕墙、涂料及保温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