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流市土地整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流市石窝镇零星分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整治复垦区(一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流市石窝镇零星分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整治复垦区(一期)工程
二、项目编号:BLZC2017-G8-0727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北流市石窝镇零星分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整治复垦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75.0494公顷。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32.8391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指农民工工资拖欠或劳资纠纷、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或被处于停止招投标活动处罚期间、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发生诉讼或仲裁且败诉等行为;
5. 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取得北流市或投标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6. 对在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信用等级评为D级、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通报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1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6月23日止(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