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东川区大队营房原址重建项目造价服务经相关文件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东川区大队营房原址重建项目造价服务
2.2建设地点:东川区炎山路10号。
2.3建设规模:大中队综合业务楼,公寓房,食堂,119接警中心及值班室,训练塔,车库、围墙、水电路等基础设施。
2.4 投资规模:总投资额约1100万元。
2.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工程量清单及拦标控制价的编制;(2)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合同咨询;②实际工程量、工程阶段审核确认;③对工程变更、新增和签证、工程款支付进行造价审核、控制;④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3)工程结算审核及配合招标人办理审计报告;(4)完成招标人交予的其他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具体项目为准。
2.7工作周期: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完成,各阶段工作须满足业主需求。
2.8质量要求及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工程基本建设等有关规章以及建设部、云南省政府、云南省建设厅涉及项目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及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不划分标段。
3.0 分包要求:不允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业绩。
3.4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
3.5投标申请人信誉: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6昆明市外来企业承诺函:若为昆明市外来企业,需按昆政办【2010】75号要求出具中标后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
3.7省外企业要求:省外企业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投标人如是省外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办理指南。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