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C17953TV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扶余市智能化水稻育秧温室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扶发改审批【2016】20号文件、扶发改发【2017】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扶余市智能化水稻育秧温室工程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包括温室及房(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扶余市得胜镇。
2.5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5日前竣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
近3年(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以上同类或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近3年(2014-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且无亏损。
3.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