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巢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巢湖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调整(城区污水系统改造与完善工程)监理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7CHBZ0659
2、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调整(城区污水系统改造与完善工程)监理
3、项目地点:巢湖市
4、项目单位:巢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项目概况:道路管网完善,点源截污,片区截污以及老旧设施改造工程,铺管共计8.4km,箱涵336m,投资约4000万元,监理预算99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7、项目概算:99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监理
9、标段(包别)划分:共1标段:道路管网完善,点源截污,片区截污以及老旧设施改造工程,铺管共计8.4km,箱涵336m,投资约3000万元,监理预算99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项目总监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上午08:00至2017年6月23日下午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