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直镇山岗岭撤并村村道改建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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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直镇山岗岭撤并村村道改建公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十直镇山岗岭撤并村村道改建公路工程已由丰都县交通委员会以丰交委计[201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资金为交委补助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山岗岭撤并村公路全长9.1公里,其中烂井湾至三湾子3.95公里、都督边至王家田1.95公里、水库至学堂湾0.8公里、新屋村委会至路口2.4公里。全线按农村公路标准新改建,路基宽5米,路面宽4.5米,每公里设错车道5个,弯道砼路面宽度不低于5.5米,最大纵坡必须控制在12%以内。路面为C25砼厚20cm,垫层为20cm手摆片石、5cm厚碎石调平层。项目投资434.300920万元。
2.2建设地点:十直镇山岗岭撤并村(新屋村境内)。
2.3招标范围:十直镇山岗岭撤并村村道改建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说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条件见招标文件。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重庆市外企业须提供“入渝备案证明”或入渝信息登记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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