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2炉顶柔性密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19
招标编号:HNZB2017-06-06058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2炉顶柔性密封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 对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乘大道8号。
1.2招标范围: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2炉顶柔性密封改造项目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2因四级过热器及高温再热器棺材升级改造工作需对密封进行恢复。采用丹麦进口的高温粘合剂及摩根公司高密度陶瓷纤维把炉顶穿顶管漏风漏灰部位密封起来,外部采用不锈钢网把纤维层加以整体固定。
项目进度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给的批准开工报告后,应按甲方通知的日期准时开工,不得延误,否则视为误期。
项目质量要求:按《火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合格率要求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1.2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2.1.4投标人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6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8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9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10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2.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2.2.3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具有两个1000MW等级火力发电机组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2.2.4投标人须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19日9:00起至2017年6月2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