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电力学校文昌校区(文昌培训基地)一期食堂和宿舍服务项目招标
澄清公告(一)
一、 原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附件)中涉及本项目招
标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的内容,统一修改为:
1、项目名称:海南省电力学校文昌校区(文昌培训基地)一期食堂和宿舍服务
2、项目编号:DXFW―2017―02―01
3、招标编号:0002200000016672
4、标段名称:海南省电力学校文昌校区(文昌培训基地)一期食堂和宿舍服务
5、标段号:DXFW―2017―02―01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编制9.3第(3)条:
原内容: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见附件7)。
修改为: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见附件7或开户银行提供的格式)。
2、10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其他要求
1)10.1投标文件的数量
原内容:投标人应以标段为单位提供一份电子文件并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和一份密封的纸质正本(含光盘或U盘),注明“正本”(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正本须逐页加盖公章,无须提供副本。
修改为:投标人应以标段为单位提供一份电子文件并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和一份密封的纸质正本(内含投标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及含上述内容光盘或U盘),注明“正本”(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正本须逐页加盖公章,无须提供副本。因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商务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须再单独提供纸质投标报价函。
2)10.3其他要求第2)条
原内容:纸质投标文件封套应注明招标名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正本及规定的“开标日期前不准启封”字样,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密封骑缝处签字加盖公章,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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