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埔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项目 (百侯镇镇区、百侯镇侯北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
发布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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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大埔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项目 (百侯镇镇区、百侯镇侯北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 批复文号埔发改[2016]9
项目名称 |
大埔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项目 (百侯镇镇区、百侯镇侯北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 |
批复文号 |
埔发改[2016]95号文 |
批复单位 |
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大埔县环境保护局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大埔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项目
(百侯镇镇区、百侯镇侯北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B-2017-3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根据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16]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埔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上级拔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和内容:百侯镇镇区污水处理工程规模2000m3/d基础设施工程、百侯镇侯北污水处理工程规模1000m3/d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要求
预算造价:219.144203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工程地点:大埔县百侯镇镇区、百侯镇侯北村
建设工期:60日历天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总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
资格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证明资料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
3.2信誉要求:1、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即视同报名,本项目只接受办理登记手续及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以下资料:
1.资质证书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及地址:投标人请于 2017年6月20日至6月 26 日上班时间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特邮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7月 12 日8:30时至9:30时,提交到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8、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
招标人(盖章): 大埔县环境保护局
办公地点: 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78号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3-552026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三楼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753-2390068
2017年6月 19日
附件1:
标书发售登记表(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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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0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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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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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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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项目(百侯镇镇区、百侯镇侯北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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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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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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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价格
(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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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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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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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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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标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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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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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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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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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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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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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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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7-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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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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