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清远220千伏辉鸿站至500千伏库湾站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已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141800442010252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远
2.2建设规模:※线路部分:新建线路全长16.765km,其中单回线路长1*1.186km,双回线路长2*15.579km;新建杆塔49基。导线采用2*JL/LB1A-630/4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48芯OPGW光缆。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3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0 其他: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 ,每日上午 9: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