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一联合车间炉水处理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0200717-NXSH-000043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一联合车间炉水处理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17-0200717-NXSH-0000438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炉水处理剂:18.25吨。
2.使用功能:炉水添加剂
3.技术标准:项目 质量指标 分析方法 外观 观测 执行标准 pH(1%水溶液) 10.0-13.0 GB/T 22592-2008 密度(g/cm3@20℃) 0.9-1.2 GB/T 22594-2008 水混溶性 通过试验 GB/T 6324.1-2004 危险性 非危险化学品、非易燃易爆、无毒产品
4.质量要求: 分析项目 指标 炉水 磷酸根(药剂为无磷配方时此指标可作调整) 5-15mg/L PH值 9.0-11.0 蒸汽 钠 <15μg/L (1)、投加炉水处理剂替代磷酸三钠优化水及饱和蒸汽的品质。在热工系统工艺无剧烈波动,给水(除盐水)品质保证的前提下,经过7天调试期后使炉水和蒸汽数据合格率达到95%。 (2)采购产品需在本装置进行工业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达标后方可正式使用。 (3)、使用后,排污至少降低0.5%以上;使用过程中不会影响的正常操作;不会对催化装置产生影响。 (4)、消耗量:≯ 50 Kg/天
5.服务:2017年 8 月1日-2018年10月1日,第一批货物应在接到采购人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后5天内到货,剩余货物14个月内供完,每期货物交货期需在投标约定期内运往招标方指定地点。
6.项目进展情况:计划已提报,资金已落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局所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内容。(化工产品、水处理剂)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前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4投标人对本生产装置有基本了解,提供货物必须满足技术要求。 3.5投标人所供货物必须在同品质油同类型装置上(庆阳石化、兰州石化、长庆石化、呼和浩特石化、宁夏石化)有合格使用业绩并且以使用单位出具合格使用证明为准。 3.6投标人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20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6月29日 17时00分00秒
4.1凡投标者,请于2017 年6月20日到2017 年6月29日,每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到 17时00分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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