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二期1X600MW超低排放改造土建、安装、调试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三次)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二期1X600MW超低排放改造土建、安装、调试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2017-AL-177
1、招标条件
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二期1X600MW超低排放改造土建、安装、调试监理
2.2实施地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2.3资金来源:自筹
2.4监理周期:本标工程暂定于2017年11月1日开工,暂定施工单位2017年10月15日进场
2.5招标范围:#3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暂定于2017年12月20日前通过“168”试运行,由于停炉时间没有最后确定,最后通过“168”试运行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3.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5年以上电力工程建设的监理经验,至少参加过两个类似本工程性质及同等规模的电力工程的监理服务,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的总监,本工程进行期间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总监;
3.4投标人在过去5年内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附合同扫描件关键页)。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7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口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如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3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3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017年6月20日9:00起至2017年6月26日16:00止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