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原料熏蒸养护及贮烟害虫诱捕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0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原料熏蒸养护及贮烟害虫诱捕器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参加投标。
2.招标需求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原料熏蒸养护及贮烟害虫诱捕器采购项目。
2.2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前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的,合同自动续展,合同有效期同时延长,续展期为一年。
2.3标段划分:本次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原料熏蒸养护项目。
第二标段: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贮烟害虫诱捕器采购项目。
2.4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合同。
3.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和相关操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3.4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投标人开标时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5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出具“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3.6投标人提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合同。
3.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开具的授权书;
3.4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投标人开标时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5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出具“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7年06月20日至2017年06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