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衡水景县风电场200兆瓦工程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河北清洁能源分公司,建设资金现已落实。受招标人的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拟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华能衡水景县风电场200兆瓦工程,位于衡水市景县,规划装机容量200MW。
1.2招标范围:华能衡水景县风电场200兆瓦工程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现场调查、会议审查、行政审批并取得相应的批复文件/意见的全过程。
1.2.1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20天内完成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的编制,45天内取得相应的批复文件/意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及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的成功案例业绩。
2.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4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8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2.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19日9:00起至2017年6月24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