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机场供油工程(航油部分)无损检测变更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青岛新机场供油工程(航油部分)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以发改基础[2015]1176号、中国航油发[2015]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损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青岛新机场供油工程包括场内航油部分、场内汽车加油站和场外输油管线三部分。本次招标为场内航油工程无损检测,位于青岛市西北,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2.2 建设规模:
2.2.1机场油库占地126.5亩,规划总库容为8×20000m³,本期建设规模为3×20000m³。机场油库划分为储油区、辅助作业区、行政管理区。储油区包括储油罐、油泵房、回收罐、污油罐等;辅助作业区包括消防泵房及变电所、消防水罐、含油污水处理用房、隔油池、事故池、雨水池等;行政管理区包括青岛分公司办公楼、生产值班用房、化验器材室等。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6865.31平方米。
2.2.2航空加油站占地约30亩,新建的建构筑物及工艺设备包括:生产值班用房、油车库及器材间、管线车及多功能车车库、综合检测台及灌油棚、综合检测罐、回收罐等。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3828.48平方米。
2.2.3机坪加油管线工程,青岛新机场项目本期新建机位185个,除505机位为隔离机位外,为其余184个机位设置机坪管线加油系统、紧急关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阴极保护系统。管线均采用埋地敷设的方式。
2.3 技术服务期限:无损检测服务期限为工程开工日至工程行业验收结束。机坪加油管线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机场油库、航空加油站民航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20日。
2.4 招标范围:对供油工程(航油部分)机场油库工程、航空加油站工程、机坪加油管线工程范围内的储罐、管道等焊接质量进行无损检测。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山东省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其中射线检测的底片质量合格率大于95%,缺陷评定准确率大于9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2)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II类放射源、使用II类射线装置);
(3)业绩要求:近五年(指2012年1月15日至2017年1月15日)具有已竣工的4E级及以上机场供油工程或新建一级石油库工程无损探伤检测的业绩;
(4)项目经理资格:必须具有无损检测高级资格证书;
(5)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无损检测RTⅢ级、UTⅢ级、PTⅢ级证书;
(6)投标单位和拟派项目经理均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