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17-2018年旧抽油泵再制造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757599
一、招标条件
本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2017-2018年旧抽油泵再制造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委托,对本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17-2018年旧抽油泵再制造服务项目(二次),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单位五里湾一区、五里湾二区、虎狼峁作业区、盘古梁作业区、郝坨梁作业区、桐寨作业区、吴起作业区、新寨作业区、油房庄一区、油房庄二区、胡尖山作业区、红井子作业区、大水坑作业区使用的φ25、φ28、φ32、φ38、φ44、φ56、φ70等规格。旧抽油泵提供再制造修复服务。预计年再制造450台,再制造费用预计约90万元,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根据旧抽油泵再制造维修技术要求,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需要1家中标单位。
2.2 施工地点:长庆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单位。
2.3 项目预算:年工作量预计投资金额为90万元人民币,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单位五里湾一区、五里湾二区、虎狼峁作业区、盘古梁作业区、郝坨梁作业区、桐寨作业区、吴起作业区、新寨作业区、油房庄一区、油房庄二区、胡尖山作业区、红井子作业区、大水坑作业区使用的旧抽油泵提供再制造修复服务。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暂定为两个时间段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服务合同按年签订,对2017年内考核合格、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及未发生重大综合治理案件的签约人,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变、服务单价不变的条件下,可续签2018年合同;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等原因引起工作量调整时,按调整后的工作量续签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年限在三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起始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服务内容;
3.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3.4近三年油田抽油泵生产制造、维修业绩累计金额300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5 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7年6月26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