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受青岛姜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青岛姜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涂装机器人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青岛姜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
涂装机器人项目
2.招标编号:0722-177FE367WSS
3.招标内容:
3.1 供货与安装地点 :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范书
3.2 计划供货及安装周期: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范书
3.3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 “交钥匙工程”,投标方负责机器人设计及供货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培训、陪产、服务等项目的总承包,涂装机器人应确保满足设计产能及质量要求,否则由投标方无偿进行完善改进或者增加必要的其它设备。报价应为包括设计、试验、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生产陪同以及税费、保险等全部费用。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所需的全部货物与服务提供完整响应。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合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的相应能力: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项目拟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900万人民币,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需明确近两年是否有不良记录,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13.2(9);
4.1.3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为国内主流汽车整车厂承担并交付过3项(含)以上涂装车间机器人业绩,并有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口碑(投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如有设备使用单位的客户评价函及客户联系方式,可同时提供);
4.1.4机器人制造商需通过ISO等相关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如代理第三方机器人产品必须取得产品制造商授权书;
4.1.5 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5 按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取得:
招标文件自2017年 6 月 19 日至2017年 6 月 26 日起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