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印务采购框架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印务采购框架;
2.2 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3包件划分:包件1(印务);
2.4框架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2018年8月1日。
2.5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日历天内;
2.6采购内容:详见后附表
2.7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经营范围须涵盖计算机辅助设备或办公耗材的销售且具备广告设计、图文制作、喷绘等相关内容;
3.4 投标人须在东胜地区有独立经营的实体店;(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营业执照注册地在东胜)
3.5近三年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6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4.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4.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4.5 提供满足所投包件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如:房屋租赁合同)
★注: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五、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5.1 报名时间:2017年06月19日—2017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