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第三采气厂2017年新增道路维修及附属设施栽设工程
项目编号 2017-0200763-DQYT-0014766
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第三采气厂所属港四路主干道路、作业四区部分路段维修;安装维修单井道路围栏,栽埋新井道路指示牌、制作新井标识牌、更换无蒙语标示牌反光膜。
招标范围: 港四路主干道路维修9.85公里,1020平米;作业四区维修路段长为30km,宽度为4m,安装维修约21Km单井道路围栏,栽埋新井道路指示牌35个(双面指示牌及混凝土杆);制作新井标识牌20个(双面指示牌);更换无蒙语标示牌反光膜15个,项目实际工程量有可能发生变化,具体结算以最终核实为准。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审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开工日期2017年7月26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要求: 3.2.1资质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2.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 3.2.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竣工施工业绩; 3.2.4信誉要求: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提供无行贿犯罪证明; 3.2.5其它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环保、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近三年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2.6人员要求: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项目经理同时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须持有相应岗位证书。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20日 0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