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锦西石化催化二套装置液化气脱硫醇尾气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2017-0200751-JXSH-0001433
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1. 催化二套装置液化气脱硫醇尾气上增设撬装处理设备一套; 2. 自催化汽油加氢单元入HCN重汽油做吸收剂,撬装脱臭设施出口的富吸收油引入二套催化分馏塔顶油气分离罐;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催化二套装置液化气脱硫醇尾气上增设撬装处理设备一套; 2. 自催化汽油加氢单元入HCN重汽油做吸收剂,撬装脱臭设施出口的富吸收油引入二套催化分馏塔顶油气分离罐; 2.2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锦西石化分公司。 2.3 工期:2017年 7月30日至2017年10月30日。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Jx-gcglb/sg-zb-2017/005的招标文件。
1. 催化二套装置液化气脱硫醇尾气上增设撬装处理设备一套; 2. 自催化汽油加氢单元入HCN重汽油做吸收剂,撬装脱臭设施出口的富吸收油引入二套催化分馏塔顶油气分离罐;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二类工程建设承包商,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在石油石化企业土建项目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装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担任其它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要求在中标后将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交锦西石化分公司保管,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3.2.3投标人具有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体系证书; 3.2.4投标人的企业法人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3.2.5投标人能提供企业负责人(法人)安全资格证; 3.2.6投标人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并能满足招标人要求; 3.2.7投标人能提供近三年安全业绩,三年内无安全事故;(必须出示上级主管部门证明,本单位出具证明无效); 3.2.8投标人能提供能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必须满足下面配备标准:承建单位配备HES负责人,配备专职HSE管理人员比例:施工1:50); 3.2.9投标人施工组织机构应具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应急预案; 3.2.10投标人应具有与施工项目匹配的安全器材、个人防护用品; 3.2.11投标人企业施工人员应具备职业健康证明,并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 3.2.12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2.13投标人应具备的能力:在施工过程中有遇突发状况的应急能力及应急预案;在施工工程中对可能发生的误工等事件具有独立协调能力;如遇需提前施工或连续施工时,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按照业主要求到达现场,并在指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3.2.14要求投标人有和招标人执行相同的HSE安全管理体系,并能满足和履行如下要求: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 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管理九项原则及反违章六条禁令; 4)锦西石化分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5)锦西石化分公司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6)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7)锦西石化分公司16项管理规定。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21日 0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