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皇粮浜公园配套(童子河南路、白云南路)白云南路(K0+33.87-k0+570)市政工程 已由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批文名为:发展改革委关于皇粮浜公园配套(童子河南路、白云南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编号为:常发改行服[2015]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 龙江路以东,中吴大道以南
工程规模: 童子河南路路段总长1398米,白云南路至南运河231米,白云南路北起中吴大道,南至童子河南路,全程846米。
质量等级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年08月01日 至 2017年12月31日
投资总额: 24331.00 万元
结构类型: 其他
本次招标范围: 皇粮浜公园配套白云南路市政工程(城市道路及管道安装、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城市道路);;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标段面积
(平方米) 估算价(万元)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
3204011507010201-BD-004 皇粮浜公园配套白云南路市政工程(城市道路及管道安装、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城市道路); 2100.00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报名其他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7年06月20日 至 2017年0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