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荔能物业有限公司项目需要,现就非招标编号为“PTLYWZ-1701015”的“大楼、基地、供电所等饮水设备询价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确定服务商。
一、 项目综合说明:
1、 询价内容
1.1 本次询价内容:详见清单;
1.2 报价有效期:六个月整。
2、 资质要求
2.1 投标商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经销商,成交商在与采购单位(项目需求单位)结算时必须提供与本单位名称一致的17%增值税发票,否则项目需求单位将取消与其签订的合同;
2.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2.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符的许可经营;
2.4 供应商应能满足供货时间、地点、产品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的要求,报价材料应明确售后服务承诺, 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并能够提供两年产品保修(包括设备所需要更换的滤芯)。;
2.5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询价。
3、 货物名称:详见物资清单;
4、 预估金额:38.28万元;
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到货;
6、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电力部门的标准和现行规程规范及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二、 采购文件的购买时间及地点
1、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起至2017年6月21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email prot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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