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工程及迁建项目硫磺制酸装置低温热回收装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再次】
2017-06-20
招标编号:JSG2017-82-43-34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工程及迁建项目硫磺制酸装置低温热回收装置EPC总承包,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工程及迁建项目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二、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JSG2017-82-43-342
工程名称:硫磺制酸装置低温热回收装置EPC总承包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建设地点: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
招标范围:为24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低温热回收装置(利用三氧化硫吸收过程的反应热来生产0.6Mpa低压蒸汽)提供设计、采购、施工、技术服务等。详细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备承担本、完整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资金及财务状况;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今)须具有相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
(5)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今)须具有相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业绩表无效(复印件);
(5)发布公告后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7)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以上证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17时前(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