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风扇磨备件购置,经上级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受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风扇磨备件购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风扇磨备件购置
招标文件编号:XPGC-GH-2017-05
2、招标内容
本次为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风扇磨备件购置,主要采购范围包括:
本次风扇磨备件购置冲击板(450*340*80)双金属50块,护钩(610*140*90)双金属立面耐磨70块;护甲(610*90*90)200块;护甲(610*60*60)50块;冲击板(465*340*80)双金属30块,护甲(640*90*90)100块;护钩(640*140*90)双金属立面耐磨40块;(注:打击板、护钩、护甲材质为ZG25+高铬合金铸铁双金属复合铸造,即母材与耐磨材质结合,且耐磨材质部分厚度不得小于总厚度的2/3,耐磨层硬度要求〉=52HRC材质)。
货物结算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到货款的90%,质保金一年后支付10%。
到货周期: 2017年7月15日前到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 150万元。
2.投标人应具备加工制造或经营本项目所需货物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按技术要求提供所有风扇磨备件,并出示相应合格证书及检验证书。
4.业绩要求:提供不少于3项类似本货物的业绩 (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6.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标的的投标。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 05 月 08日0:00起至2017年 05 月 12 日00: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