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2017-2018年车辆维修及保养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17-06-20
1、 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2017-2018年车辆维修及保养集中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批准(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景德镇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比选人,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比选人为中国电信景德镇分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比选编号: DXBX201706022。
(2)项目服务地点:景德镇市(含县)。
(3)工作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车辆维修、保养及车辆清洗、补、换胎等。
(4)项目规模:含增值税暂估约为人民币56万元。
(5)服务期限:二年。
(6)质量要求:满足设计文件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7)项目类型:服务。
(8)比选范围:拟通过比选确认供应商和价格。
(9)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加订单。
(10)标段划分:划分二个标段
标段 |
名称 |
数量 |
含税预算金额暂估约为(万元) |
标段一 |
景德镇市区及浮梁 |
一批 |
36 |
标段二 |
乐平 |
一批 |
20 |
划分二个标段,每个参选人可选投一个或二个标段,最多可入围二个标段。 |
(11)项目转包:参选人中选后必须自行完成项目,不得转包或挂靠,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3、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对潜在参选人进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参选人资格条件为:
(1)参选人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经营范围许可,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未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参选时提供复印件证明文件,同时准备好原件备查、能在评选委员会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交,但法律法规等规定不需原件的除外,以下同)参选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有车辆维修或汽配。
(3)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例如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国税部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以前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维修场所:标段一在景德镇市及浮梁地有固定维修场所,标段二:乐平当地有固定维修场所。
(5)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6)非联合体。无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参选的情形。
(7)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报名参加参选。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参选均无效。
(8)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无弄虚作假、串通参选、骗取中选情形的。
(9)相关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因以前的履约表现被比选人或比选人上级单位或对比选人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部门限定后尚处于不得参选期限内的法人禁止参加。
4、获取比选文件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17年6月21日至6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