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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向海乡向海移民新区主体工程及生态移民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 通榆县向海乡向海移民新区主体工程及生态移民配套工程监理 已由 通榆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通发改审批字【2017】141、142号

 

 
本 通榆县向海乡向海移民新区主体工程及生态移民配套工程监理 已由 通榆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通发改审批字【2017】141、14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榆县鑫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同项目业主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性质:监理工程,规模:住宅楼16355平方米,村部623.25平方米,仓库4760.45平方米;小区道路及地面硬化18000平方米、绿化19000平方米、广场2000平方米、管网23680平方米、亮化弱电20000平方米、设备用房420平方米;结构类型:混合,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容,标段划分:一个,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投资100%,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通榆县向海乡政府所在地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 年9月30日,工期442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验收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符合招标人相关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现场投标报名不接受委托)。
3.2监理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监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 标段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月 19 日至 2017 年 6 月23日(节假日不休)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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