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宁路路灯及宝源路变压器安装工程已由莱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烟莱发改字【2017】1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烟台市莱山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为长宁路路灯及宝源路变压器安装工程,地点:长宁路与宝源路。工程内容:新建路灯砼基座及路灯检查井;电缆保护管敷设;顶管施工;电源线管预埋几电源线敷设;路灯安装及调试;原有路灯拆除;箱变设备采购等内容。计划工期:自接甲方开工令后4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工程质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招标范围: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进行工程施工。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其中标段一为:长宁路路灯及宝源路变压器安装工程-长宁路段,计划投资额约75万元;标段二为:长宁路路灯及宝源路变压器安装工程-宝源路段,计划投资额约75万元。评委评标按照从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评审;投标人可以参加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工程类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继续教育执业手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 20 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6月 26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参与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